职业能力
安徽省职业技能鉴定考点负责人职责
发布人:admin   发布时间:2011-01-13   浏览次数:20

 安徽省职业技能鉴定考点负责人职责

一、全面负责鉴定(考试)的考务工作,确保鉴定(考试)规范、顺利地进行。

二、成立领导组织,在合理分工的前提下,组织、监督、协调各方面做好鉴定(考试)的实施工作。

三、对监考、考务人员的安排和培训工作,以及安全保卫、后勤保障、医疗急救等工作进行检查、督促,保证落实到位。

四、保证考点、考场的条件符合有关规定的要求,检查试卷的交接、分发、验收以及保管工作,采取措施,防止失密、泄密和徇私舞弊事件发生。

五、保证监考和考务人员按章执考,保证考评人员必要的工作条件,及时撤换归考点管理的不称职的执考人员。

六、按照规定处理违反考场纪律、扰乱考试秩序的人员。

七、全面掌握考点工作情况,考试结束后向考试组织机构汇报。

八、配合督考人员完成全程督考工作。

九、接待巡考人员,协助做好巡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