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能力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2018年安徽省大学生学科和技能竞赛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人:  发布时间:2018-04-20   浏览次数:186

                                       皖教秘高〔2018〕23号


各高等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皖政办秘〔2015〕207号)精神,加快推进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充分发挥学科和技能竞赛在创新创业人才培养中的基础作用,确保各类赛事规范有序和办出成效。现就2018年安徽省大学生学科和技能竞赛工作的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年度省级大学生学科和技能大赛由省教育厅主办,具体赛事由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合肥工业大学、安徽大学等省内相关高校分别承办。
    各赛事分别设立组委会、专家委员会、仲裁委员会及秘书处。大赛组委会负责大赛组织实施与指导工作;邀请行业企业、高校、
科研院所等单位专家组成专家委员会,负责大赛评审事宜;大赛仲裁委员会对竞赛过程中的争议提出处理意见,做出仲裁;大赛秘书处设在赛事承办院校,负责赛事日常组织工作。
    二、时间安排
    各项赛事的具体时间安排由各承办院校(大赛秘书处)充分考虑高校教学计划情况,商参赛院校统筹确定。
    三、工作要求
    1.深入推进以赛促教、以赛促学、以赛促改。自2018年起,面向专业(类)的比赛要增设专业水平测试赛,按照不低于高校相关专业在校生人数5%的比例(抽样样本数要具有代表性)从高年级在校生中随机抽取学生进行专业水平(含实践能力)测试。测试方式、测试成绩展现形式由各赛事组委会制定并提前公布。测试成绩将作为开展高校专业评估的重要支撑材料。
根据赛事特点,鼓励各承办院校认真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7〕95号)精神,在赛事举办期间,会同相关行业、企业和政府部门举办校企深度合作协同育人对接活动,深化产教融合,促进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有机衔接。
    2.规范办赛。各赛事承办院校要严格按照《安徽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学生学科和技能竞赛项目管理的意见》(皖教高〔2016〕3号)要求,规范办赛,廉洁办赛,确保大赛的公平公正和安全顺畅;竞赛规程及赛事的相关规定要提前30天以正式文件形式报送安徽省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办公室备案,并在安徽高教网(www.ahedu.gov.cn/gaojiaochu)发布,请各高校予以关注。联系人:陈星、朱永国,联系电话:0551-62815925、0551-62831868。电子文档发送至ahgjc@ahedu.gov.cn
    3.各赛事承办院校要建立大赛官方网站,用于发布赛事通知、竞赛方案、评审规则和进行获奖名单公示等事项。各个赛项获奖名单在大赛官方网站公示无异议后,由大赛秘书处报省教育厅高教处备案并在安徽高教网公示。
    4.请各赛事承办院校于2018年2月28日前,将大赛秘书长和具体工作联系人(共2人)联系方式电子版(含固定电话、手机号、电子邮箱、QQ号等)发送至ahgjc@ahedu.gov.cn,并加入2018年安徽省大学生学科和技能竞赛工作QQ群(688066367)。
    5.2018年各项赛事不再单独另行发文,请各参赛高校密切关注大赛官方网站和安徽高教网(www.ahedu.gov.cn/gaojiaochu)动态。
    四、经费安排
    各项赛事补助经费已提前预算至大赛常任组织单位和承办院校,要严格按照省财政有关经费管理规定用于大赛组织相关费用支出。

    附件:2018年安徽省大学生学科和技能竞赛安排一览表.xlsx


                                                                              安徽省教育厅